加拿大擬修訂消費品含鉛限量標準


2009年7月3日,加拿大衛生部發布“含鉛的消費品(接觸嘴的)法規提案”。
大量的研究證明,鉛對幼兒有不良影響。幼兒吸收攝取的鉛的百分比大大超過成人,而且他們的發育器官和身體系統更易受鉛的毒性作用影響。另外,幼兒把物體放在嘴里嚼的天性,使他們更可能接觸消費品中的鉛。
該法規提案規定了下列種類的消費品中每千克產品鉛的總限量為90毫克(90 mg/kg):
(1)除了廚房器具外,其正常使用方式要求將其放入使用者口中的產品;
(2)基于其性質,可以合理的預測由三歲以下的兒童在學習和游戲中使用的產品。
據悉,該法規提案將確保受含鉛量超標影響的產品不能在加拿大合法的進口、做廣告或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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