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M D5034-95 紡織品斷裂強力及伸長率測試(抓樣法)


6-4 6-4 浸態測試用的去離子水;
6-5 浸態測試用的非離子潤濕劑;
6-6 浸濕樣品用的容器(可用燒杯替代);
6-7 校驗儀器用的標準測試布;
6-8 兩根長125mm(5inch)直徑為10mm(3/8inch)的不銹鋼棒。
7. 取樣
7-1 批樣:按照以下取樣規則隨機抽取所需數量的試樣
每批大貨的卷/片數 抽取試樣的卷/片數
1-3 全部測試
4-24 4
25-50 50
>50 抽取大約10%至ZUI大10卷/片測試
注意3:在取樣的數量及其原則中,買賣雙方應考慮由于卷與卷以及同一卷布中的質量差異,在盡可能性減少買賣雙方的風險及保證質量下,使得取樣更合理。
7-2 實驗室取樣:從批樣的每一卷布抽取整幅性的一碼樣品作為試樣測試。
注意4:如果抽取一塊巴掌大小(指布很小)做測試的話,這只能代表這小塊樣的質量,這不能代表這一卷或批的質量,這說明我們取樣應盡可能地大一點。
7-3 測試樣品:每一次測試取樣一般選取經向5塊,緯向8塊樣品測試。
7-3-1 測試內容包含以下方面:
7-3-1-1 標準條件下測試經向強力(指在恒濕恒濕下進行);
7-3-1-2 21℃濕態試樣測試經向強力;
7-3-1-3 標準條件下測試緯向強力;
7-3-1-4 在21℃下濕態試樣測試緯向強力
7-3-2 若要測定等速斷裂強力或一些不了解斷裂情況的織物,必須額外再準備2-3組樣品作預測試,以確定適當的測試速度。
8. 調濕
8-1 在標準條件下調濕測試(指恒溫恒濕)。
8-1-1 如果試樣的實際回潮率較標準回潮率(我們習慣叫公定回潮率)高,建議先按照ASTM D1776 預先調濕。
8-1-2 將試樣置于符合ASTM D1776規定環境下調濕(溫度21±1℃,相對濕度65±2%),一般認為在2個小時以內,當試樣的重量增加不超過0.1%時,即可認為充分調濕,可以開始測試。
注意5:實際的測試中,試樣是否充分調濕一般不以重量是否變化來作為參考。另外如果按照規定的時間去調濕而發生爭執時,可以多調濕一段時間,讓試樣在測試前完全充分調濕,下面是一些纖維的建議調濕時間:
纖維 至少調濕時間
動物纖維(如羊毛、再生蛋白質纖維) 8 小時
纖維素纖維(如棉) 6 小時
粘膠 8 小時
醋酯纖維 4 小時
相對濕度65%條件下回潮率小于5%的纖維 2 小時
上述參考時間是將單層樣品充分散開放置在標準條件下得到的大概數據。對于一些厚重的布一般需更長的調濕時間。如果織物含兩種以上的纖維成分,調濕時間請以需調濕較長時間為準。
8-2 濕態試樣測試
在室溫下,將試樣浸入去離子水中,直至完全浸濕,為了更充分浸濕試樣,可在去離子水中需加入不超過0.05%含量的非離子潤濕劑。試樣完全浸濕以后從水中取出,應盡快在2分鐘之內將樣品測完。
注意6:試樣浸泡在水中應盡可能完全浸濕直到試樣的濕態斷裂強力穩定為止。為了防止不必要的爭議,建議規定浸濕時間為1小時。
8-2-2 由于試樣中可能存在膠質、涂層或拒水助劑而使得試樣不能均勻的浸濕,這時測試中需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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